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于2019年4月8日成立,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以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实体研究机构,其成立既体现了国家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强烈需求,又反映了从国家到地方,从社会和科研院校对脑与心理科学的高度重视。
因研究院实际工作需要,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
(一)行政人员(1名)
岗位职责:
1. 负责研究院教学秘书工作。
2. 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任职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廉洁自律,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,无任何违纪犯罪记录;
2.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、语言及文字写作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,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软件;
3.具有行政类相关工作或实习经验优先考虑;具有高校/科研机构工作或实习经验优先考虑。
4.能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 报名安排
应聘者请将身份证、自荐材料等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规定电子邮箱; 邮件主题为“应聘:姓名+专业+毕业学校”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到2024年10月10日。
(二)资格审查
研究院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通过初审者,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;对于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,应聘材料不予退还。研究院将对应聘材料予以保密。
(三)面试安排
研究院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,具体面试地点、面试时间、面试所需携带的材料(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或学生证、自荐材料等)以电话通知为准。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,实行百分制计分。面试由本研究院相关领域专家采取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。
(四)体检安排
研究院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通知拟聘用人选体检。拟聘用人选需体检合格。
(五)聘用公示
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,用人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
(六)试用期
应聘者通过面试后有1-3个月时间为试用期,根据试用期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用。
三、待遇及其他
(一) 薪酬待遇:
试用期:4000-5000元/月
正式聘用:7-9万元/年
绩效:年底根据工作业绩发放奖金
保险:购买社会保险
(二)聘用方式:人才(劳务)派遣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
邮箱:363890506@qq.com
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
2024年9月10日
【编辑: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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