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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召开5月组织生活会
[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2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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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 刘小龙 审核 肖柯

5月16日下午,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在会议室召开了5月组织生活会。此次会议由李厅同志主持,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观看《青年党员说》系列节目以及围绕学习内容结合“社会责任”进行讨论。全体党员积极参与,会议氛围严肃认真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李厅同志首先对条例的历史修订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。她谈到,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内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。新修订的条例在保持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了条款,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李厅同志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分类及相关章节内容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共分为三编十一章,涵盖了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。李厅同志结合具体案例对六大纪律进行了逐一讲解。

会议的第二项内容是观看《青年党员说》系列节目。该节目通过青年党员的视角,讲述了他们在不同岗位上的奋斗故事和对党的忠诚与热爱。通过观看节目,党员们深刻感受到新时代青年党员的责任与担当,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动力。

会议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围绕学习内容并结合“社会责任”进行讨论。全体党员积极发言,交流心得体会。大家一致认为,通过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。大家认为,作为党员,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还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具体来说,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:一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,做群众的贴心人。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,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。三是要勇于担当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。四是要传播正能量,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进步。

通过此次组织生活,党员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,增强了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下一步,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将继续加强学习和教育,不断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,为党的事业和学院的发展和贡献更大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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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编辑: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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