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申请-考核”类考生资料审核结果
二、“申请-考核”类审核通过考生评议成绩
注:
1.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方给评议成绩;
2.评议成绩满分100分,60分以上参加复试。
如有异议,请到二办110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28-84760580。
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
2026年3月17日
编辑: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