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入数据...
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2026年第二批次“申请-考核”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
时间:2026-03-17 16:06:36   来源: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   查看:363

根据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》《四川师范大学“申请-考核”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》《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核评分细则》等相关要求,现将综合考核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录取规则

(一)成绩计算

“申请-考核”考生综合成绩=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+个人陈述考核成绩(研究计划考核成绩)+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。

上述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,个人陈述考核(研究计划考核)满分80分,外语(英语)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。

(二)录取方法

1.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,由高到低进行录取;

2.“申请-考核”类考生综合成绩并列,则按材料评议成绩进行排序。如仍出现并列,则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加试。

3.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,则按照前述办法,依次递补录取。

(三)不予录取

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予录取、取消录取资格(包括录取后):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(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);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;第二阶段考核任一单项不及格(或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);同等学力考生、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或未加试;体检不合格;报考、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;未在规定时间入学报到;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;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规定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;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。

(四)导师选择

 考生在符合录取规则第(一)、(二)、(三)条规定并获得录取资格后,导师将根据招生计划,从已录取并选择该导师的考生中进行选拔。若某位导师在已录取且选择其为志愿导师的考生中未能招满名额,该导师可从其他未被志愿导师选择的已录取考生中进行选拔。

(五)所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、思想考核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涉及录取的其他问题均按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》《四川师范大学“申请-考核”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》《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评分细则》执行。

二、复试安排

(一)考试准备

1.“申请-考核”类

1)报到时间:20263191500

2)报到地点: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楼110

3)资格审查材料:

①身份证扫描件②网上报名信息简表③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硕士毕业生)或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(非应届硕士毕业生)④专家推荐信⑤毕业论文⑥政审材料⑦个人简历⑧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(出版)的论文(专著)和其他科研成果材料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预研究计划⑩手写签名的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

(4)复试时考生需携带个人简历(9份)、《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》纸质版(9份),请注意以上材料需隐去个人姓名、毕业院校相关信息,复试过程中请全程隐去个人相关信息,以现场通知的代号自称(如1号考生)

(二)复试时间及地点

学科(专业)

考生类别

复试时间

地点

事项

心理学

申请-考核

3209001300

明德楼B5楼会议室

综合面试

三、成绩公布及复核

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。

四、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
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培养单位或学科(专业)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。录取后相关手续见通知。(网址:https://yjsc.sicnu.edu.cn/

五、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

咨询投诉电话:028-84760580

电子邮箱:850949467@qq.com

 

 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

2026317

编辑: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